請輸入公司名稱
公司內部工作聯繫單
編號:
需求程度:□一般□較急□緊急□急辦(格式:部門全稱+2015+月份+序列號)
填表解釋:
1、“發起”指的是發起工作聯繫、請求的人或部門,“承辦”指的是具體完成工作聯繫、請求的人或部門,承辦部門負責人
為責任人。本單必須有發起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同意,承辦部門負責人(或事務主辦人)簽收;
2、發起方必須明確“工作聯繫事項與要求”具體要求,並當面解釋清晰相應事項;同時,必須填寫合理的“需求完成時間”
(若因時間發生分歧,辦公室有權代表公司進行強制工作安排;若為不合理要求,辦公室直接仲裁駁回或修改);
3、承辦部門留存本單原件以作為部門附加工作證明;發起部門有權視具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留存簽收後的本單複印件;
4、本單為方便、快捷集團內部跨部門或公司而創造,請各相關同事本着精誠合作,共促公司發展的宗旨,負責任的完成相應
工作協作。本聯繫單的完成情況,計入相應部門、負責人的年度績效考核;
5、若承辦部門需要第三部門協作,同理可主動發出相應工作聯繫單;操作流程等同以上步驟、要求。